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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员干部当廉而有为勤勉敬业

2024-10-24 11:38

    中国式现代化是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,对党员干部的素质能力、精神状态、作风形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。前进道路上,荆棘险滩与诱惑陷阱并存,广大党员干部只有做到廉而有为、勤勉敬业,在遵规守纪的前提下,勇于担当、积极作为,才能切实担负起新征程赋予的使命任务,凝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磅礴力量。

   “廉”指干净,考量的是“德”;“有为”指干事,考量的是“才”。“廉”与“有为”并非割裂对立,而是相辅相成、缺一不可。廉洁是为了有为,有为必须廉洁。纵观在反腐败斗争中应声落马的党员干部,不乏政绩突出、能力过硬之人,却因“为而不廉”堕入深渊、身败名裂,既断送了个人前途,又辜负了组织培养。同时,也有一些干部虽然不贪不占但也不干,甘当故步自封的“守旧者”、碌碌无为的“躺平系”、拈轻怕重的“甩手派”,成为“廉而不为”的典型。实践证明,廉洁自律上有问题的人,能力越强、职位越高危害就越大;不思进取者即使廉洁“过关”,也是庸官懒官,对党的事业造成的损害不可低估。正所谓“为而不廉”会坏事,“廉而不为”会误事,廉而有为才能干成事。

    我们党历来强调德才兼备,将廉而有为作为对党员干部的一贯要求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,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,自当在其位谋其政,既廉又勤,既干净又干事。方志敏、杨靖宇、焦裕禄、孔繁森、谷文昌、廖俊波......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,还是和平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,这些优秀党员干部身上无不体现出廉而有为的鲜明品格。廉而有为是共产党人的本色底色,是应有的觉悟,更彰显了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。站在新的起点,接过历史的接力棒,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准确把握廉而有为的时代要求,既在廉洁上“管得住手脚”,又在干事上“放得开手脚”,不立志做大官而立志做大事,摒弃个人私欲杂念,心无旁骛勤勉工作,真正做到想干事、能干事、干成事、不出事。

    廉而有为、勤勉敬业,首先要“廉”字打底。廉洁自律不过关,做人就没有骨气,干事就没有底气。每名党员干部都应该牢记清廉是福、贪欲是祸的道理,把洁身自好作为底线,树立正确的权力观、地位观、利益观,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感,决不能把公权力变成谋私利的工具、搞特权的筹码。要学纪知纪明纪守纪,对照党章党规党纪,看清一些事情该不该做、能不能干,不在“月黑风高无人见”的自欺欺人中乱了心智,不在“你知我知天知地知”的花言巧语中迷了方向,不在“富贵险中求”的侥幸心理中铤而走险,不在“法不责众”的错误认识中恣意妄为,时刻自重自省,严守纪法规矩。要从小事小节上做起,涵养道德操守,培树健康情趣,崇尚简朴生活,管好家人亲属,给交往装上“防火墙”“过滤网”,不断净化社交圈、生活圈、朋友圈,于慎独慎微慎初中筑牢拒腐防变堤坝。

    廉而有为、勤勉敬业,关键在“干”字当头。干事担事,是干部的职责所系,也是价值所在。业绩都是干出来的,真干才能真出业绩、出真业绩。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,秉持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、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,坚决杜绝口号式、表态式、包装式做法,脚踏实地、埋头苦干,务实功、出实招、求实效。心中装着群众,想问题、作决策、办事情都要想一想是不是站在人民的立场上,是不是有利于增进人民福祉,认真落实党中央各项惠民政策,把小事当作大事来办,切实解决群众的“急难愁盼”。坚持创新思维,在贯彻新发展理念、构建新发展格局、推动高质量发展中,准确识变、科学应变、主动求变,看准了的,就大胆地试、大胆地闯,在把握规律的基础上实现提质升级。“褚小者不可以怀大,绠短者不可以汲深。”敢为还须善为,本领高强方堪重任。党员干部要不断厚实理论功底,加强实践磨砺,掌握新知识、熟悉新领域、开拓新视野,丰富推动发展的“工具箱”,探索破解难题的“金钥匙”,练就担当作为、干事创业的铁肩膀和硬脊梁。

(本文刊载于《中国纪检监察》杂志2024年第20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