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学院、各部门:
为做好2015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的执行工作,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《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》(留金发[2014]3070号),请有意向者将推荐公函及申请人书面材料(双面复印)于2015年4月1日前报送我院外事处。详情请查看山西教育网。
电 话:0351-3985503
附件: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